判刑要注意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1月28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到浙江省的两名被告张某玉和张某,据了解他们在2019到2021年间,为灭虫而使用敌敌畏喷洒到腊肉上,以这种方式销售的腊肉制品为70斤,总计销售金额2600元。浙江省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对腊肉样品进行了检测,发现敌敌畏含量为0.48mg/kg,后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了公诉。
浙江2名商贩往腊肉喷敌敌畏被判刑浙江省东阳市法院认定,两人犯有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但是具有坦白情节,所以决定从宽处理,经审理决定判处张某玉有期徒刑7个月,处人民币罚金3000元;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除此以外,我国最近还发生过多起在腊肉、熏肉制品上添加有毒物质的案例,在此也提醒大家腊肉可以吃,但是不能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