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胚胎是人还是物?来看全国首例“准胎儿”获赔抚养费案→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现已正式启动,45个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网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从今天起,我们将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展播,一起来见证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步伐。
今年4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抚养费索赔案,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提起索赔请求的是一个只有1岁半的幼儿,在他爸爸去世时,他还只是一个冷冻的“胚胎”。法官通过创造性阐释民法典第16条,在特定情形下将体外胚胎界定为“准胎儿”,将现行法律对胎儿利益的保护延展至对胚胎权益保护的案件,这在国内尚属首例。该案为体外胚胎的法律保护及司法裁判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3年4月1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民事侵权赔偿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判决涉案的三家公司赔偿原告小壮壮生活费共计15万余元。
小壮壮,还是一个穿着尿不湿、只有一岁半的幼儿,相比较而言,他来到人世间比其他孩子有着更多的曲折和悲欢,因为当他还是一枚冷冻的胚胎时,他的爸爸志勇就去世了。家住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志勇2015年和小文结婚,由于一直未能生育,2020年前后,经过商议,两人决定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做试管婴儿手术。
夫妻二人与医院签署了医疗服务合同,医生提取了双方的精子、卵子,并将胚胎培育成功,冷冻在液氮罐里,等待小文身体合适时就做胚胎移植手术。
然而祸从天降。就在等待移植的这段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32岁的志勇因工伤突然意外身亡。经过几番波折,小文继续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做完了胚胎移植手术,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剖宫产下一名男婴,也就是小壮壮。
意外事故发生后,志勇所在企业协助家属领取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以及侵权赔偿款共计154万余元。随着儿子小壮壮的出生,小文认为,这些款项当时并不包括儿子的抚养费,因此要求涉案公司予以赔偿,但涉案公司拒绝了。
协商无果后,小文以儿子小壮壮的名义提起诉讼,索赔抚养费。由于案件触及立法空白,经提级管辖,2022年7月5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晖:人工辅助技术条件下的胚胎,它的权益如何保护,甚至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物,这个(法律)都没有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