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计算方法法律并无直接的规定,这就令其在实践中显得有些模糊。个别地方甚至仍然将村民的住宅房屋或者企业租赁土地建造的厂房作为“地上附着物”来补偿,并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