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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番外(千山暮雪番外童雪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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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千山暮雪》的番外,

《千山暮雪》番外-春光才去又朱明

悦莹和慕振飞一起来机场接的我。

远远地就在出机口看见他们。慕振飞穿着黑色的西装,悦莹一袭白衣,恍然看去,真是一对璧人。

悦莹踩着她足足有十公分的高跟鞋,飞快地穿越人群,来到我面前,一把就抱住了我。我轻轻在她肩上拍了

一掌,“别搞得跟粉丝见偶像似的,一会儿该有狗仔队来偷拍了!”

莹在我腰上掐了一把,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童雪,一去就是三年,你怎么不在那边安家落户算了啊?你,你还知道回来啊?”她看着我,眼圈泛起了红。

我心虚地看着她,“我不是在好好学习嘛。C大的研究生好忙哦,我哪敢抽空回来呀?”我说的一点没错,在C大的三年,我始终不停地学习,泡图书馆、做实验、看书、听讲座,我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那些过去的记忆就象潮水一样吞噬我,让我呼吸困难。

慕振飞一直耐心地等我和悦莹把这些“见面礼”做完,他才伸手,微笑着对我说:“欢迎你回来,童雪。”

我和他握手,看着他依旧阳光灿烂的脸,虽然已经是慕氏企业的当家人,但难得的是,他的神情还是象三年

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一样,没有寻常生意人常见的世故圆滑。

慕振飞是开着一辆迈巴赫来的。见到那车的瞬间我不禁愣了一下。

慕振飞一点也没有奇怪,他告诉我,“姐……,我是说莫绍谦,他破产之后把这辆车作为名下财产过继给了慕氏。”

我点点头,淡淡地“哦”了一声,不再多话。只是一路上,我都用力抓着身下的坐垫,那还是我买来的,是我最喜欢的威尼熊的图案。当时买回来,莫绍谦正在看报,他只扫了我一眼,就丢给我一句话:“给可爱作床垫吧,挺适合它的。”后来这块坐垫究竟放哪里去了,我一直没有深究。莫绍谦一向瞧不起我的品位,估计早已丢了也说不定。可是,隔了三年的时光,我居然在他的车上,曾经属于他的车上,看见了这块坐垫。

我抓着坐垫一角,就如当年我在机场抓着他留给我的手机一样,可是,我那无力的左手,纵然我已经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上面依旧平展如初,没有任何褶皱的痕迹。

把我送到酒店,慕振飞对我歉意地笑笑,“童雪,实在对不起,我下午还有个会要开。只能留悦莹作代表陪你了。”我已经从上车时的混乱中清醒过来,迅速抓住他话里暧昧的潜台词,“悦莹已经可以全权代表你了么?二位进展可真快啊!可喜可贺。”

悦莹笑骂道:“死童雪,你去C大这几年是不是辅修语言学了?咬文嚼字的功夫见长啊!”我对她抱拳一笑:“缪赞缪赞。”

悦莹陪着我在酒店房间洗漱完毕,她看着我新换上的白T恤和牛仔裤,有点感慨地道:“还是当学生好啊!你还这么年轻,我都已经老了。”她指着眼角对我说:“你看,你看,我这都有幼纹了。”

真的,她的眼角,已经有几条细细的纹路,我心里一酸,但仍旧打着哈哈:“我说悦莹大小姐,我看你那都是笑得太多了,是笑纹吧。”

她也笑起来,在19层高得酒店房间里,阳光透过白纱帘照在我们脸上,就象几年前,我们坐在大学宿舍里的情形。我看着悦莹,认真地问她:“你真的爱上慕振飞了吗?”

她转着手里的玻璃杯,淡淡地说:“算是不讨厌吧。在众多可能和我联姻的人里面,他还不错,至少我们是熟人,比较了解。”

她转过身来,正好逆光,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童雪,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善终的爱情呢?我以前看那些言情小说,总以为男女主角到最后就会结婚生子,幸福地过一辈子。可是现在知道,那都是不可能的,

除了爱情,我们还背负着很多其他的东西。至于结婚么,其实也不一定要找一个最爱的人,只要两人性格脾气相投,能和平相处,也就能过一辈子了。”

三年的时间,悦莹的确变得成熟了。事实上,三年前她决定和赵高兴分手的时候,她就已经成熟了。

我看着悦莹,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末了,我讷讷吐出一句:“嗯,也许,你们在一起时间长了,会真的爱上彼此。”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可是悦莹已经说出了我既害怕又期待的那个名字:“你是说你和莫绍谦吧?”我低着头,听见自己哀伤的声音:“我们已经三年没联系了。”

是的,整整三年。他留给我的东西,仅仅就是一部手机,一部写着“我爱你”三个字的手机。

三年了,自从他的公司破产之后,就再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悦莹和我在母校外面吃过晚饭,我说想去看看萧山,她说乐意同往。其实我就是想拉着她一起去,单独和萧山见面,我会不知所措。萧山被报送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现在已经留校任教。我想那对于他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萧山住在学校的研究生公寓里,小小的两居室,被他收拾得整洁干净。桌上还插了一束栀子花,浸润得一室馨香。这就应该是萧山待的地方,和他的人一样,让人一见了就神清气爽。

我和悦莹坐在他的单人床上,喝着他亲手泡的菊花茶。小小的菊花在水里舒展成一朵怒放的花,清冽中带了点微微的苦。萧山说,这是一个学生送的,自己摘的家里的雏菊,制成了干花。每一朵都是完整的,连一片花瓣都没掉。

悦莹发扬了我的八卦精神,笑嘻嘻地问:“是女学生吧?”我低头喝茶,茶水滚烫,几乎烫得我叫出来。

萧山似乎是看了我一眼,仍旧笑得风轻云淡:“是啊。”最后又添上一句:“是林姿娴的堂妹。”

我咽下一口菊花茶。传说菊花有明目清心的功效,这个女学生必然是知道萧山的过去的,她送他菊花,是不是劝他看清现实呢?果然是聪慧的女孩。

想起三年前萧山对我说“我会一直等你”,我以为自己会心疼。可是,居然,还好。

临走时,我悄悄跟萧山说,“菊花茶很不错。”

他也说:“我知道。很不错。”

这个我少年时期最爱的人,站在路灯下默默地送我们远去。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和他分手时,他也是这样站在身后看着我。

悦莹拿出手机,给萧山发了条信息:“谢谢你。”三天前她单独来找过萧山,她告诉萧山,童雪爱上了莫绍谦。当然,这是童雪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

我是在一星期后到达S省的,谁都不知道莫少谦去了哪,但是我想我应该知道。我在镇上买了辆自行车,朝十几里外的海滨骑去。自行车是在C大学会的,技术很一般,我骑得很小心。

谁知道这条原本安静的路上会突然出现一个菜市场呢?而且是乱糟糟的菜市场。路两边摆满了小摊,只剩窄窄的一条路可以通过。我已经很谨慎地把握方向了。可是冷不丁有人撞了一下我的肩,我对着一个卖鸡 蛋的老人,直冲了过去。还好老人灵敏地跳到了一边,只是那些可怜的鸡蛋,已经被我的前车轮压成了一团稀糊。

我懊恼地下车,忙不迭地给老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些鸡蛋多少钱,我陪给您。”

“鸡蛋我都买了。”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我顿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亦动弹不得。我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在这里遇见他,可是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他就这样突然出现了。

他走上前,蹲下身去,检视了一下篮子里的状况,回头对我说:“你过来,把还能用的都拾起来。”我木讷地按他说的做,把完好的鸡蛋放进塑料袋里。他,莫少谦,则替我付了钱给老人。见我收拾完仍旧木头人一样蹲在地上,他一手抓着我的肩,一手扶着自行车,把我带到了路中间。“回家。”他简短地吩咐,就像以前驾临行宫时给我打电话那样,他一说回家,无论我在干什么,都得停下手里的事情,奔赴他。

走到菜市场的尽头,他跨上自行车,对我说,“还不坐上来的话,你就自己走回去吧。”我顿时象刚装了电池的机器人,利落地坐上了后座。

我的自行车是26型的,对于莫少谦来说显然有点太矮小。他费力地蹬着两条长腿,动作实在很滑稽,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索性停了车:“你来骑,带我。”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又一次在心里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但他已经把我连推带抱赶到了前面,他拎着一兜鸡蛋坐在后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我知道他在笑,他脸部肌肉的深层一定是那种得意洋洋的笑!

天知道他有多重!我几乎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带着他骑上了那截长坡。下坡的时候,我也学着他以前的样子,放开了手,自行车飞速向下冲去。我张开双手,大喊:“莫绍谦,我爱你!”腰上一紧,他一手揽住我,一手已经伸到前面捏了车闸。下一秒,他已经站在面前,吻住了我。几分钟后,我才发现我们的姿势有多么诡异,我坐在车上,他躬着身子。是狗叫声把我们分开的,一只雪白的萨摩耶正向我们跑来。哦,是讨厌!是讨厌!

我抱起它,它亲热地舔着我的脸。真不愧是我买的狗啊!我搂着讨厌,莫绍谦搂着我,我们一起,回家。

谁有《千山暮雪》的番外。

番外篇共有六部:

一、风景依稀似旧年 (慕咏飞番外);

二、若使当时身不遇 (慕振飞番外);

三、前尘不共彩云飞 (童雪番外);

四、鬼迷心窍 (莫绍谦番外);

五、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六、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电视剧《千山暮雪》是根据小说家匪我思存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讲述了商场精英莫绍谦和大学生童雪因世仇而彼此折磨又心生爱慕的感情纠葛的故事。

该剧由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出品,刘恺威、颖儿、赵楚仑、温峥嵘、张晨光、刘雪华和李智楠等主演,并已于2011年10月22日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首播。

匪我思存写过哪些《千山暮雪》和《佳期如梦》的番外篇

佳期如梦 番外

纪念、阮郎归--收录在《桃花依旧笑春风》

06.纪念

“……曾居住在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因为隔得远,讲解的声音显得有点断断续续,所有的孩子都牵着同伴的小手,因为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第一回参加这种活动,显得很兴奋,虽然忍不住叽叽喳喳不停议论。但秩序很好,慢慢跟随着讲解员往前走。

“纪念!”一个小男孩忍不住扭过头抱怨:“你又踩了我的脚了……”

“对不起啦……”叫纪念的是个小女生,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像是两丸水汪汪的葡萄:“赵小炜,我不是故意的。

小男孩咧开嘴笑了:“没关系。”

但纪念只是仰起脸来,十分专注的看着墙上的黑白大照片:“这戒指我妈妈也有一个。”

“什么?”赵小炜一颗小脑袋凑过来,纪念指给他看:“这个姐姐手上的金戒指”

满墙错落的老式的照片,这一张放得极大,望着镜头微笑的剪发少女,安详的坐在那里,双手自然交错,显露出那枚样式别致的指环。整幅照片氤氲着岁月的微黄,但细节依旧清楚分明,连戒指镂刻的纹路花样都清晰可见。只是隔着玻璃罩子,两个小小的人儿踮着脚,努力想要看得更清楚,所以两个小小的鼻尖挤在玻璃上,捺得扁扁的。

“我妈妈有一个。”纪念认真的说:“是一模一样的呢。”

“这个是文物,”赵小炜摇头晃脑的说:“你妈妈那个一定是后来买的。文物是不卖的,文物都是国家的。”

纪念踮着脚尖又看了好久,语气肯定:“我妈妈那个真的是跟这个一模一样的,我看过好多回了。不过妈妈不是戴在手指上的,她用一根红线系了,挂在脖子上的。”

赵小炜说:“可是我看到别的阿姨还有张老师,都是把戒指都是戴在手上啊,你妈妈为什么要把它挂在脖子上?”

这倒问倒了纪念,她睁大了眼睛想了半晌,终于泄气:“我不知道。”

“后面的同学,”领队的老师终于发现了两个窃窃私语的孩子:“赵小炜、纪念,不要掉队,来,跟上。”

两个小孩子答应一声,立刻小跑着跟上了班上同学。

下午的活动只是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满载孩子的校车回到学校后,差不多已经是放学时分,回到教室点过名后正好打了放学铃。

校门口等满了接孩子的家长,纪念一眼认出母亲,脆生生的叫:“妈妈!”提着书包飞奔着过去。她的妈妈含笑抱住她,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位去,纪念打开车门把书包放到后座,自己则坐到副驾驶位,整条马路人行道上差不多全是放学的孩子,路上则全是接学生的车,一时间有点水泄不通的样子,她的妈妈一边慢慢的调过车头,一边含笑听女儿讲今天一天在学校的事情。

路口横穿马路的学生络绎不绝,于是将车停下,静静等侯。女儿一回头看到母亲颈中那条细细的红线,忽然想起自己同学赵小炜下午问的那番话,不由问:“妈妈,你为什么要把戒指穿在线上,挂在脖子里啊?别的阿姨都是戴在手指上的呀。”

她妈妈怔了一下,才说:“因为……因为妈妈手指上已经戴了结婚戒指了啊。”

“哦!”纪念璨然一笑:“我知道了。可是妈妈还可以戴在右手上啊。”

她妈妈耐心的向纪念解释:“因为右手整天要做很多事情,戴着戒指会不方便,也许会挂住东西,好像我们的手表,都是戴在左腕上的。”

“妈妈,还有……”纪念琅琅的声音轻脆如玉:“我今天看到跟你一模一样的戒指,是在故居纪念馆里面,墙上有好大一张照片,那上面的人就戴着跟你一模一样的戒指哦……”

夏日的黄昏,落日在高楼的夹缝间徐徐下坠,路口有熙攘的人群,这繁华的尘世,有那么刹那,几乎是静止停顿,仿佛地球停止了转动,只在这一秒钟,一切都停滞不动,唯有脑海中一片静白,然后,刹那间思念翻卷如潮。

这一生,这一生,她慢慢抬起脸,这一生她再不会允许自己落泪,因为有一个人,他会心疼。

她会好好的,幸福的活着,安稳的将自己这一辈子过完,把所有的幸福都要体验到,因为,他会知道,他会心疼,所以,她更要好好的,让自己最幸福的活着,过好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

我把戒指挂在脖子上,因为这样,它就会贴过心口,它会跟着我的心跳,跟着我的脉博,一起跳动,它会永远在那里,就像你,永远会在那里。

我一定会幸福的活着,安安稳稳,把这辈子最美最好的事情,把生命里的一切感动,都一一体验。

我会过好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直到你,远远笑开了眉,直到你,一定都要知道。

车子终于慢慢滑动,平稳的驶过路口,不久转入主干道,融入车流滚滚。

“妈妈,我们是去机场吗?”

“是啊,等我们到了机场,爸爸也该下飞机了。”

纪念兴高采烈:“妈妈,你猜猜爸爸这次会给我带什么礼物回来呢?他最没创意了,搞不好又是洋娃娃……”

07.阮郎归

“漂亮!”

看到小白球不偏不倚的落地,王燔宇脱口夸了句。阮正东不过笑笑,随手将球杆交给身后的球童,两个人往前走,球童亦步亦趋的跟在后头。

难得晴好的天气,阳光灿烂照在草地上,茵茵似碧绒绿毯一般,连绵起伏,果岭前视线开阔,可以看到远处高大的乔木。几排水杉树刚得了一分绿意,遥看似水彩轻染,还没有洇化开来。

“晚上你请客,你这笔可挣的不少。”

王燔宇直笑:“多谢多谢,那是一定要请你的。”

“叫上你哥,你哥不正好回来开会么?”

王燔宇一听就直摇头:“他去了可不好玩了,我们家老大什么都好,就是胆子越来越小,成天有事没事就把我拎去训一顿。老爷子都没这么排揎过我,他倒好,横竖瞧我不顺眼。”

走到果岭下,王燔宇一转脸,瞧见远处几个人,忽然“咦”了一声,说:“东子,那不是你的妞?”

阮正东回头一看,还真是。随手摘下手套交给球童,大步流星走过去。

佳期耐着性子正陪笑,手里一根球杆横竖拿着不顺手,又要顾忌怎么跟人回话。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你在这儿干嘛?”

抬头一看,阮正东。

佳期很少看他戴帽子,又戴了墨镜,阳光下只能看见他的侧脸,眼睛仿佛微微眯着。

她说:“陪客户打球。”

“你会打吗?”他扫了她两眼:“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我刚学……”

没说到两句话,王燔宇也踱过来了,这些人都认识他,纷纷跟他打招呼:“王总!”还有人忙着跟他寒喧:“这阵子短见,王总在忙什么呢?”

“瞎忙呗。”王燔宇介绍:“这位是阮正东,我发小。”

阮正东三个字差不多让几个人眼睛顿时发直,连忙陪笑着与阮正东握手,阮正东不过敷衍一下,略站了站,就说:“我约了朋友吃饭,要先走一步。”

王燔宇暗自好笑,脸上却不露出来:“咱们一块儿出去吧。”

坐了电瓶车出了球场,阮正东才给佳期打电话:“你出来,我在门口等你。”

“我这里还陪客户呢……”

“陪什么陪啊,你快出来。就你那技术,也不嫌丢人现眼。”

“不行,老总说了,这合同……”

阮正东不耐的打断她:“我朋友今年的广告代理还没定呢,你快出来,请我们吃个饭,说不定他就交你们公司了。”不由分说把电话扣了。

王燔宇在一旁直笑:“哎,我们今年的广告预算可是两千万,被你一句话就送了人,你这是为博红颜一笑,峰火戏诸侯呢你?”看阮正东臭着脸,赶紧举手:“得,得,当我没说。”

过不多大会儿,佳期果然出来了,站在俱乐部门口张望。没有看到熟悉的迈巴赫,只好低头掏手机。

“笨!”阮正东喃喃的骂了句,终究还是接了电话:“银色跑车,你左手边,车牌0033。”

佳期果然看到了,一溜小跑过来,拉开车门还是气喘吁吁:“王总!”又对阮正东笑了笑:“谢谢啊。”

“王总约了人,今天没空跟咱们吃饭。”阮正东说:“下星期叫你同事去他公司签合同吧。”对王燔宇说:“你不是约了人么,还坐这儿干嘛?”

王燔宇直笑:“我马上就走。”

阮正东从后视镜里瞥了她一眼:“人家的车,我借着开开。”正说着电话响了,他用蓝牙于是接了:“什么事?”

“我那车刚买,你悠着点开。”

“废话。”

“还有,你把我一个人撂这儿了,我怎么回去啊?”

“打电话叫你司机来接。”

“你怎么这么重色轻友啊,不兴这样的啊。”

“那叫我司机来接你,总行了吧?”

“不敢!不敢!我还是蹭车回去得了。对了,晚上你还吃不吃饭啊?”

“今晚上算了,明天再说吧。”

“明天我要去墨尔本。”

“那你回来后请我吧。”

“要不今儿晚上你带她一块儿来。我也带上我女朋友,咱们四个人一块儿吃,多热闹。”

“扯淡,你兜这么一圈子你就是笑话我啊?”

王燔宇哧哧直笑:“得了,你到时候把车停哪儿了,记得跟我说一声,我叫司机去开回来。”

“知道了。”

“还有,你那女朋友,到底叫什么公司来着?我得打电话跟他们交待一声。”

“你怎么这么罗唆啊?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挂了。”阮正东把电话挂断,又问佳期:“晚上吃什么?我都饿了。”

佳期说:“要不吃面吧,吃面最简单。”

“那好。”阮正东说:“去吃鳝爆面吧,我知道有家馆子,做得那个叫鲜。”

“你怎么什么好吃的都知道啊?”

“我无所事事,成天只钻研这个,能不知道吗?”

一句话逗得她笑起来,忽然想起来问:“对了,你那朋友的公司,广告预算大概是多少?”

“不清楚,回头再问他吧。”他漫不经心的说:“你还是想着怎么吃鳝爆面吧。”

千山暮雪 番外

风景依稀胜旧年---慕咏飞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千山暮雪番外之鬼迷心窍by匪我思存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千山暮雪》的番外有哪些?

番外:风景依稀似旧年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 慕振飞番外 若使当时身不遇

慕振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栽在一个小姑娘手里。他慕振飞是谁?堂堂T大首席八心八箭的钻石王老五,整整三年啊,多少学姐学妹前赴后继,一个MM倒下去,怎么也有三五个MM站起来。算算大概总有一个连了,他照样是岿然不动。

赵高兴看着他对待那堆穿着水晶鞋来、捧着玻璃渣儿心回去的小姑娘,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多少小姑娘那眼圈红得呀,跟小白兔似的,忍不住教训他:“老大,不是我说你,你也委婉点啊,看看人家小姑娘伤心的。”

他只是笑,露出一口白牙,小酒窝若隐若现:“既然明知不可能,干嘛要给她希望,最后还不是更伤心。干干脆脆拒绝不是最好。”赵高兴斜着眼睛看他,叹口气:“老大,不是我说你,将来遭了报应可怪不得别人。”他嗤之以鼻,笑话,还有哪个小姑娘能报应得了他?

没想到——所谓的一语成谶。

他去参加那个机器人比赛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和P大的比机器人,那不就跟姚明和潘长江比身高一样——它根本就不再一个水平面上。进了赛场一看,发现P大的观众没有几个男生,全是一群HC的小姑娘,一见他连立场都歪了。至于比赛状况更不用说,赢得太轻松了。这样的比赛,其实也挺无聊的——在比赛还剩一半的时候他就想。

这次比赛几个和他同级的都有点事儿,就他带着一帮热血的小学弟,比赛胜利了也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想引起P大那群小女生的注意,高高把他抛了好几次,他手机本来握在手里,结果一下没拿稳,给飞了。

坏了坏了——他心想,不会就这么坏了吧,上个月老哥刚送的手机。结果手机是真没有坏——砸到一个小姑娘眼睛上了!他很少那么慌,匆匆忙忙背起那个小姑娘就往医院赶——幸亏以前P大有小姑娘追他,他对校园还算熟。

事后回想,看着挺瘦的一个小姑娘,倒真是沉。可惜他第一次背人,居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总是歉意,进手术室时他去握她的手,想给她一点安慰,她的手指纤细而指尖冰冷,连手腕都在发抖,不知是疼还是因为受了伤,一直在流泪。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捡到受伤的小刺猬,抱在手里凉凉的,哆嗦着抬头看他,一双黑豆一样乌溜溜湿润润的眼睛。

医生拿了一份手术同意书要家属签,他看了看陪那小姑娘来的同学,拿起笔来把同意书签了——要真有什么后遗症,大不了照顾她一辈子。

她的同学也一直在外面等,他于是随口和她聊了几句,这才知道小姑娘叫童雪。手术进行得很快,等她从手术室被推出了自己才仔细看了看她,包成那样也能看出来——原来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P大多美女倒真是句实话。

那天他去病房看她,她那个叫刘悦莹的同学也在,问到自己要是有后遗症怎么负责。他琢磨不会这次真就这样栽在这个叫童雪的小姑娘手里了吧,结果她却只说要他打一年的开水。倒真是第一次碰见小姑娘不对他有什么绮念,难不成是自己魅力锐减?

事后他去她宿舍送暖水瓶引起的轰动证明——其实自己的魅力仍旧在。不过那天没见到她,住院时天天见的,忽然见一面都没机会,总是有点不习惯。

每天勤勤恳恳送两壶开水,小姑娘倒是一面没见到,自己却惹了流言一堆。每天走在学校里,多少哥们打听:“老大,什么时候把你那P大校花女朋友带出来聚聚?不容易啊,真命天女终于出来了,不枉这么多年守身如玉啊。”

呸!三人成虎,他算是见识到了。

那天上午,辅导员找他,说是有一个出国交流半月的机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惹不起他总可以躲得起吧。打水的事儿就先交给高兴吧,谁让他打听的最多,自己去送送试试吧。

结果第一天高兴发邮件过来,说是晚上和大嫂还有大嫂的同学一起吃的饭——言辞之间颇为得意。你说说为什么他去了这么多趟怎么一次没碰见过,高兴去一次就可以和她吃顿饭呢?

好容易熬过了半个月,高兴来机场接他,笑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既可以是说甜蜜蜜,又可以说是傻乎乎。他随口问了一句:“怎么,恋爱了?”高兴搔了搔头发,脸居然有点红:“就是大嫂的一个同学,这次真要谢谢大哥和大嫂当红娘了。”

想不到高兴这小子,跑得快追女生也快。

不过高兴和她那个同学开始谈恋爱,他们见面的机会也多了——他这才知道原来童雪视力下降了三百度,还是她同学说的。倒真是难得这么不腻歪的女生。每天大队人马拉出去吃饭,嬉笑嗔怒,一点也不做作,一堆人嘻嘻哈哈:“大嫂真是爽快,和咱们大哥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将眉毛一扬,眼上的伤疤仿佛是眼泪,嘴角却弯弯的:“别在那儿胡说!谁是你们大嫂啊。”他自然随声附和:“就是,我们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

她每次怪他越描越黑,他只是笑——不否认,他不讨厌、甚至是喜欢这样的误会。逗逗这个小姑娘,倒也挺有意思的。

那天高兴来找他,说是他那个小女朋友要过生日,让自己在门口迎宾,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老大,帮帮忙吧,我和悦莹要在里面招呼客人,你就和大嫂在门口帮忙当个迎宾。”迎就迎吧,反正谣言也够多了,再多点也无妨。

天气有点冷,不过和她在KTV门口说笑几句,倒也挺热闹的。不过主要也是因为一堆人在那儿闹他:“不是吧,老大,这就为婚礼做演习了?看看这阵势,新郎新娘门口迎宾呢!”她居然难得不否认,只是笑,他于是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结果被拍了一下:“那去买啊。”——这小丫头,笑起来像只小狐狸。

其实她长得有点像母亲,眉梢眼角的韵致,真是像。其实他小时候一直觉得母亲像狐狸,狡黠而妩媚,直到小时候有一次和父亲去大宅玩儿,无意间听见家里的老佣人啐了一口,愤愤道:“真像那个狐狸精!”他这才知道,原来狐狸是不好的。

母亲在他面前,总是微笑的。只是那一次,他第一天上学,老师要求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放学回家去问母亲。母亲从背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了“慕振飞”三个字,他只是奇怪:“妈妈,我不应该姓莫吗?为什么我的姓和爸爸的不一样?”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像是轻轻地颤抖:“飞飞乖,飞飞还小对不对?所以飞飞就在‘莫’下面加一个‘小’,等飞飞长大了,就可以姓莫了。”他“嗯”了一声,乖乖在纸上一遍遍地练习,可是母亲一直没有再出声,只觉得有水滴掉在了自己的头顶上。

陈年旧事,记得倒真是清楚,鲜明如同母亲最后的决裂。深夜他听到响声起床去看,结果发现父亲母亲都在客厅里,他偷偷躲在楼梯的转角,第一次看到美丽的母亲那样歇斯底里:“你这个禽兽!你从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现在你玩够了,就要丢开!”父亲坐在沙发上浅酌,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我从来没有说过要你离开,只是警告你——不要做什么不可能的幻想。”母亲的哭声仿佛绝望:“你明明说过……你明明说过……”父亲嗤笑了一声,道:“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客厅里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母亲,第二天起床,只有父亲同他一起吃早餐,可他没有一次问起过母亲去了哪里。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还有两个因为字数限制 贴不了了

求小说千山暮雪所有番外篇 要全的哦

一、风景依稀似旧年 (慕咏飞番外)

二、若使当时身不遇 (慕振飞番外)

三、前尘不共彩云飞 (童雪番外)

四、鬼迷心窍 (莫绍谦番外)

五、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六、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II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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